大溪乡坑头村
坑头村距离集镇约1.4公里,辖内有坑头、南科里、双坑里、和顺堂4个自然村,8个村民小组。英才辈出,人勤物丰,友好好客,山清水秀。
坑头村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大溪乡南部。坑头村距离集镇约1.4公里,辖内有坑头、南科里、双坑里、和顺堂4个自然村,8个村民小组,325户,人口1173人。全村有7个姓氏(包括:游、翁、江、郭、黄、杨和李),均为汉族,主要分布在坑头自然村约800人(75%-80%姓游)。坑头村主要产业为农副产品,主要包含红柿、烤烟、“六月红”芋子。去年统计情况:村集体年收入86.08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14658元。全村耕地面积1050亩,林地6103亩,毗连三堂村,莒溪村,太联村,湖背村,英才辈出,人勤物丰,友好好客,山清水秀。
- 村落属性:行政村
- 村域面积:15 平方公里
- 户籍人口:1065人
- 主要民族:汉
- 村落形成年代:明代
- 村庄占地面积:3812亩
- 常住人口:360人
- 主要产业:旅游,柿子,李子
- 地形地貌特征:丘陵
- 村集体年收入:15万元
- 村民人均年收入:20000元
- 村落位置: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大溪乡
坑头村落是伴随客家大迁徙而发生的。在社会发展的漫长历程里,坑头村落是自明朝以后主要由游氏祖先搬迁而来,逐渐形成以土楼聚落的形式。坑头村落建制变迁史可从游氏起源说起,游族原居月流,自五九朗公肇基太溪南山开基,迄今近七百年,嗣枝蕃衍,七百年来,坑头村的名字据传没有变化,从大溪乡历史上看到,在明、清时属金丰里管辖;民国时称泰溪联保,属中金区、第四区。后又称泰月乡、丰泰乡、中金乡;建国后属南溪区、上金区、第三区;1958年设管理区、人民公社,1970年并入湖坑公社、湖坑乡;1987年从湖坑乡分出,设大溪乡建制,即现在的大溪乡坑头村。坑头土楼平面布局体现了客家人高度注重家族内部团结的精神。土楼的平面布局主要可分为内通廊式和单元式两种,同时,土楼楼内中心位置还多设单层祖堂建筑,整体呈外高内低,体现了客家人在维系家族纽带的同时,注重满足各家各户居住的私密性、独立性与舒适性的要求。坑头土楼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并能够作为客家文化的象征为中国传统的古代文化提供了特殊的见证。它作为客家文化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客家人强大的凝聚力,深刻地反映出中国多民族融合、文化多元发展的历史进程。
土楼营造技艺起源于唐代,后来在元末明初的时候慢慢被附近所接受并且流传了起来,2006年成功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编号:Ⅷ-28)。土楼营造技艺主要指其夯土技术,土楼外墙用土用没有杂质的细净红土,再按一定的比例掺以细河沙、水田底层的淤泥和年代久远的老墙泥。充分搅拌均匀后,加水用锄头反复翻整发酵,再在里面加入上好的红糖、打散起泡的鸡蛋清、不见米粒的糯米汤。夯建土墙时,还要在泥里加入一些木片、竹片或是大块的山石以加固墙体。这样夯成的土楼外墙将不惧水浸,坚如磐石。在没有钢筋水泥的年代,聪慧的客家人就是用这种看起来近乎原始的建筑方式,建成了神秘而庞大的土楼,成就了建筑史上的奇迹。
土楼山歌民谣历史悠久、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不乏珍品,不仅继承发展了《诗经》、乐府和中原的有关传统,而且吸取和提高了原土著畲民等歌谣的风韵。虽然歌的旋律、节奏较为简单,却能广为表现深刻的内涵和喜怒哀乐的情绪,反映了土著人民的生产生活,可谓民族传统文化中灼灼生辉的奇珍魁宝。较为著名的土楼山歌名窑《月光光》及山歌大王李天生创作传唱的《阿哥出门往南洋》等等,早在20世纪50年代山歌大王李天生就曾经在中南海为毛主席、周总理等国家领导人演唱闽西客家山歌。
村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山清水秀,各色造型土楼沿沟状分布,素有“坑头土楼沟”称号。坑头村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夏无酷热,冬无严寒;群山环抱,山林面积6052多亩,森林覆盖率高达65 %,绿化面积达3000平方米,空气,水、声环境均达相关标准。“大溪乡好地方,好在马齐岽”,马齐岽山势巍峨,森林密布,生态环境好,植物品种繁多,是佑护当地客家人的人文圣地,具有极大的开发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