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学政曹秉睿的赐匾--“鹿门春永”。
地理位置信息
所在区域:福建省 宁德市 福安市 潭头镇
详细地址:下洋中村
地理情况:
收储及修缮信息
是否收储完成: 是
收储机构: 潭头镇人民政府
结构及外墙修缮成本:约15 元/平米
认养年限: 15年
卫生费: 1 元/年/平米
租金单价: 1 元/年/平米
租金总价: 35715元 (15年总价,可同村委详谈) 备注:(单价x建筑面积x认养年限)
建筑基本信息
建筑年代: 清代
占地面积:1258平米
建筑面积:2381平米
是否有地下室:否
是否有菜地或者其他附属用地:否
是否列入各级保护名录: 否
建筑类别:名人故(旧)居
建筑现状信息
建筑原层数:3层
建筑现有层数:3层
使用情况:空置
质量现状:
轻微破坏
描述:如破损部位、程度,已进建筑双坡顶,屋面是歇山顶饰鹊尾脊,飞檐翘角;围墙用青砖空斗墙围合,两侧封火马头墙。坐北向南,七排柱六扇三层附带两抱厦,两廊庑、两厢房,厢房后连一附院,四个小私厅,厅前小天井。行屋顶修复或墙体加固等
建筑特点
大门框、门坎及台阶均为磨面青石构成。木结构二进大门,左右两小门,庭前走廊围绕天井,天井中间设五级台阶登上厅堂,厅堂前沿用三块长约5m宽约50cm厚约18cm重约1500kg的棕红色花岗石铺成。整座房子地面都用三合土,房间在三合土之上再铺设杉木地板。堂内雕梁画栋,木雕花窗,太师壁将前后厅隔开,壁上悬挂着钦命提督福建全省学政曹秉睿的赐匾--“鹿门春永”。
整个建筑风格秉承了江南明清时期建筑理念,空间宽大敞亮,夏凉冬暖。
主体结构:木结构
地面做法:三合土
围护墙体:木
屋面系统:覆草、覆瓦
屋内楼梯:木质
窗体装饰:木质
所属村落
下洋中村